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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鹤壁市鑫锐通用设备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5万件五金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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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8日。

  电话:0392-3328707

  通讯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南段(45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5万件五金配件项目

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衡山路316

鹤壁市鑫锐通用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鹤壁市鑫锐通用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租赁鹤壁陶英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五金配件生产利用原有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360m2。不新建厂房,不新增土地。项目总投资:550万元。

1、废气

喷塑粉尘:采用静电喷塑设备回收系统,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采用3个吸尘罩(集气效率 80%)+3套可移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效率 90%)处理后,经车间内排风扇无组织排放。切割烟尘:采用烟尘过滤装置吸收,排风扇排放。雕刻废气:采用1套集气罩+1套袋式除尘器收集,经15m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烘干废气:采用1套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进行无组织排放。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能够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建议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表面涂装行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的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量排放量为268.8t/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污水网管排入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卫河。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垫、厂房阻挡、围墙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废物有切割工段及机加工工段的金属废屑、边角料等;雕刻工段的颗粒物;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渣;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方式:金属废屑、边角料、焊渣、雕刻粉尘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过剩塑粉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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